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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的守護者 電影書衣版

My Sister’s Keeper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7913

 

會買電影書衣版來看是為了等待去看這部電影,但是電影版的"姐姐的守護者"結局聽說跟

原著是不一樣的.所以就買原著來先看看. 其實老實說會對這部電影或書籍有興趣是

因為我家阿那答. 因為之前他說他想找時間寫這本書的讀後心得,可是這一講....

經過了好幾個月都還沒有孵化出來. 害好奇心的我乾脆自己先看電影先看書好了

(唉..多想看他寫讀後心得啊,這樣我就不用讀了,哈xD  kidding.不完全是,但是我真的很喜歡

看他寫的東西,因為那是我可以了解他,接近他soul的捷徑.親愛的,希望你有空時還是會寫你的

讀後心得 *^-^* 那是你拐妹妹的致命武器.呵呵大笑 xD )

 

原著的書皮風面設計很符合書籍的內容,但是色調整個感覺就是讓人好鬱悶,猶如內容故事一般

我喜歡電影書衣版,因為滑滑的摸起來很好摸 :D 且設計很特別喔,是對折起來的海報所變成的書皮

 

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很多故事篇幅讓我鼻子酸酸地忍不住地想落淚.把一些覺得還不錯的句子打出來

 

"這女孩要不是會失去她姐姐,就是會失去她自己"

本來我以為故事會是安娜贏了她的訴訟,但是最後她還是會捐贈她的一顆腎臟給她的姐姐.

因為她真的很愛她的姐姐.那不只是她的姐姐,已經像是她的連體嬰好友一般.所以已經不再是

二項其中一樣的情況,而是她失去了她姐姐就會失去她自己!最後....的確安娜捐了她的腎臟

但是故事轉折得太令人傷心!卻是最完美的故事完結(只有這樣的完結才令人深刻吧,很殘酷)

這給人一種生命無常的感受.

 

"照片會說,你是快樂的,和我要抓住此刻. 照片會說,你對我而言如此重要,我放下所有的事情來注視你"

我喜歡這一段話!

 

裡頭有個地方是蘇珊和莎拉的對話說到-Martyr受難者和mother母親(其發音相似)

蘇珊:"妳要先從妳的旅行箱裡拿出受難者的荊冕嗎?莎拉,聽聽妳自己説的話,

不要再表現得像個戲劇女王.是的,妳抽到壞運氣的命運籤.是的,妳的人生蠻可悲"

莎拉:"妳根本不知道我的人生是怎樣"

蘇珊:"莎拉,妳不是在過生活.妳是在等凱特死掉"

這一段對話內容其實算是作者給家裡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屬的一段話,別只是一直盯著患者的病痛

及其生活,卻忘了同時也要過自己的生活,患者不會因為妳去了哪裡讓自己呼吸快樂解壓一下而

早一點死,唯有家屬能快樂過正常人的生活,也才能帶給患者堅強的精神支持與快樂

 

"我的人生宛如建築物著火,我的一個孩子在裡頭,而唯一能救她的機會是派我的另一個孩子進火場,

因為只有她認得路.我知道我在冒險嗎?我當然知道.我可明白那可能導致我或許會同時失去二個孩子?

是的,我明白.我知道或許要求她去做是不公平的嗎?我絕對知道.可以我也知道那是我唯一可以同時保住

她們二個的機會.那合法嗎?合乎道德嗎?那是瘋狂的.或是愚蠢的,還是殘酷的主意?我不知道.可以我

衷心相信那是對的"

 

依照常理真正的火災現場,父母都是寧可先保全其中一個已知能夠安全的,再自己想盡辦法地去救另一個

而這樣的言語只是莎拉依據她自己的心態所說出最佳的辯護言語. 父母都是希望他們所有小孩能夠

平安健康的活著當其中一個比較有問題時,他們就會不由自主地把心偏向那裡. 當父母真的很難.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以後可以做到公平地給他們愛

 

"這場官司並非關於捐腎....而是關於選擇權.沒有人真的想完全由自己做決定,即使法官給他們權力去做"

"在這個法庭裡,我們所有的人都進入,生命的品質對抗生命的尊嚴的爭論中.費茲傑羅家無疑的一直相信

凱特活著,繼續做他們家的一份子是非常重要的- 可是在此時,凱特生存的尊嚴變成完全與安娜的

生命品質糾纏在一起,我的工作是看看是否能將兩者分開"

這一段算是整篇故事的核心問題. 到底是生命品質比較重要? 還是生命尊嚴比較重要?

連法官也無法判決,因為愛遠比法律重要,最後法官把判決決定唯一應該能夠被允許做那個選擇的人,

正是這整件事的核心人物-安娜. 對於活著的人們,我猜想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生命品質對他們來說是

比較重要的. 因為健康的他們唯一會想的就是如何讓生命過得有意義,生活過得有品質.或者短期生病

的患者也會持著樂觀心態選擇讓自己的生命生活過得多彩多姿有品質一些.

 

但是,對長期治療卻無法痊癒的末期患者來說,或許生命尊嚴對他們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選擇生命品質的人無法了解選擇生命尊嚴的人的心境是如何,因為沒有健康無法自主的身體

談什麼生命品質,生活不再是注重品質而是他們到底還要活多久. 而活多久對他們來說是最重要的嗎?

活著卻無法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活著卻要牽累自己所愛的家人的生活品質,活著....看著他們受苦,

比自己受苦還苦....

活著,對他們來說,其實就只是剩下一顆心臟在跳動著的木偶,在等待那微乎其微的奇蹟

他們該等嗎?

 

選擇生命尊嚴的議題其實就是安樂死的議題. 假如今天提告的不是安娜,而是凱特,我猜想...

法官最後的判決還是一樣會說著同樣的話. 只有核心人物本身可以做選擇.

但是這可以完全回答書皮所提問的問題嗎?"父母有權決定兒女的生與死嗎?"

今天的新聞報導著一個讓人心痛的消息. 一名17歲的少年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必須換心,

而他的父親是一位名醫師,為了醫好他,散盡家財,甚至連房子都被拍賣.受不了病痛的折磨

又不忍心家人為了他受苦,他趁機會在病房廁所內以水果刀刺胸自殺身亡. 這真的讓人哀慟!

我想身為醫師的父親更是無語問蒼天,為何要如此對待他吧.他救得了別人,卻救不了自己的小孩

這....新聞反過來說,患者本身又有絕對的選擇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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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a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