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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
車窗被打破,包包被偷,雖然錢包我拿下來了
可是所有的鑰匙全不見了,全都得再換過
才車距1.5車, 不到3分鐘, 攤販的老闆及老闆娘都還看到那位竊賊
就騎著白色的光陽機車停在我的車窗邊
因為看起來秀氣, 還看著他們.....以為是跟我同行在等我的朋友
跟警察報案還愛理不理, 還問了問題講了一大堆我根本聽不懂的東西
什麼我是要報毀損罪? 還是竊盜罪? bala bala....
裡頭雖然沒有財物損失,可是國外文件在裡頭, 最重要的鑰匙在裡頭
警察還說,鑰匙沒關係啦...再重打就好了 >"<
鑰匙才是最重要的好不好!!!!!!! 笨蛋
拉了一堆到最後才肯報案開3聯單給我
終於知道為什麼他想吃案, 打字真的是..........
.................不想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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