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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之際去亂逛了一些 blog

我想劣女如果繼續維持她的風格應該會紅,畢竟她的文章跟女王風格還是不太一樣的

我猜想,如果我40歲未婚,如果我離婚...過得生活風格大概也會像她一樣吧

盡情瀟灑地過自己的人生,享受單身的自由快樂(雖然現在也是單身,但是是不一樣層次的單身)

只是........看了太多有的沒有的blog

頭暈腦脹,甚至累到剛剛無法言語(呃...動手打字...連要打個情書給親愛的也沒辦法)

直到現在才終於有心情打下些感想

 

 

我覺得

我還是繼續當咱家o-ba說的"不食人間煙火"好了

還是覺得找個愛我.我也愛的老公+可以讓我玩,不玩媽咪的小孩子..

生活簡單....(當然包含偶爾可以鬧鬧老公跟小孩), 這種幸福快樂的家庭生活還是比較適合我

 

 

複雜的感情世界故事

也讓我有了一些感覺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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